为激励学院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规范研究生奖学金的申报、评审工作,根据《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华大研〔2017〕20号)、《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研究〔2018〕61号),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研究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个人档案转入我校的研究生,不含本校在职人员)。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二等学业奖学金和普通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按照《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三)2016级、2017级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二等学业奖学金及普通学业奖学金,各类奖学金不可兼得。2018级专业硕士研究生只可参评普通学业奖学金。
(四)学院学业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名额如下:国家研究生奖学金1个正选,2个备选(其中2016级学术硕士单列1个备选);一等学业奖学金3个;二等学业奖学金10个(含2016级学术硕士单列1个)。
评选原则和评选方式
坚持择优评选原则和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分开评选原则;
所有申报者必须符合《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
奖学金评定按照所有申报者的单项内容(含课程成绩、科研表现、学科竞赛)择优进行排序。每个申报者的单项内容材料得分=(1-单项内容排名/申报人数)*100,每个申报者最后总分由各个单项分数进行累加而成。课程成绩按优良率、优秀率、优秀课程的平均分递进择优排序;科研表现按发表论文的学校期刊目录级别、同级别论文发表的数量、其他科研表现递进择优排序;学科竞赛按经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奖项级别、同级别奖项数量递进择优排序。学校认定的高水平论文和高级别学科竞赛获奖时间可放宽至9月30日。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和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学院领导担任评委会主任。本细则由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