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演播室主要用于威尼斯相关课程的实验教学和专业实践活动,同时用于小型新闻节目、知识竞赛、访谈类节目的录制和现场直播。为加强演播室的使用管理,规范演播室场地,灯光,音响和视频工作流程,保障演播室录制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以及对内部设备的管理维护,特制定本规定。
二、演播室的使用必须遵守演播室使用的各项管理规定,并自觉接受演播室管理部门的技术审核,认真填写“演播室使用申请单”,并由部门主管领导的签字批准,并在技术人员处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入使用。
三、节目录制前,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告知使用人相关管理规定。技术值班人员需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如灯光、摄录设备、音响等调试工作。
四、进入演播室,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演播室内外及走廊中嬉戏打闹,不准携带宠物,不准在演播室内用餐,吃小食品,以保持演播室的卫生良好。使用人应在节目结束后及时清除道具等非演播室物品以保持演播室安全和环境整洁。
五、演播室内的摄像机,编辑机及灯光设备等均有专职技术人员管理和维护,严禁擅自拆卸、挪用、外借,特殊情况须有主管领导批准。设备在使用前及使用后都要认真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确保设备运行良好。
六、 演播室内设备责任到人,使用人员应爱惜设备,如因个人原因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造成损失,使用人员应进行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节目录制结束后,演播室值班人员必须及时清点,检查各项设备,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检查防火,确保演播室的安全。
八、演播室内用电技术保障工作、消防安全工作、安全保卫工作、通风及空调工作、消防通道安全工作、日常工作均有实验中心安排相关人员完成。
九、演播室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及宠物进入演播室。
十、演播室所有设备必须由相关专业人员或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操作,未经允许学生不得私自操作设备。